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3-034
【资料图】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
层会议室。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
共 10 人,代表股份 520,846,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16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
份 280,158,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7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240,687,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0,832,9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12,5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 572,423,447 股)对本议案回避,未参加会议和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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